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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章 读书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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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能被官府悬赏通缉,在江湖人眼里看来,似乎是一种荣耀。
    几十两赏金,是抓惯偷。
    百两赏金,是抓土匪。
    千两赏金,是抓杀人犯。
    而抓到春牡丹,可得万两赏金。
    春牡丹是一个很漂亮的人,漂亮得像多彩的牡丹。
    这么漂亮的人,却是一个男人。
    绝对货真价实的男人。
    因为春牡丹是个采花贼。
    他专睡官家的千金小姐。
    想一想也知道,官家的千金小姐,一定比寻常女子更多才情,大多也更漂亮一些。
    百姓家的女儿,若被采花贼占了便宜,大多都会告到官府去。
    而官家的千金小姐,若是吃了这种亏,一般都不愿意声张。
    因为爹娘的面子不能丢。
    性子刚烈的,要么跳井,要么上吊。
    能忍下这份羞辱的,只有终日以泪洗面。
    听上去,似乎偷官家小姐的香,更能不招惹麻烦。
    但江湖经千年,采花贼往往都是凌辱寻常女子,只出了春牡丹一个贼,是专睡官家小姐的。
    那些贼是不是没有春牡丹聪明,一直想不清楚其中的奥妙?
    其实,并不尽然。
    官家的千金小姐,养在深阁。
    庭院深幽处,有伺候小姐吃喝的老妈子,有给小姐梳头描眉的大丫鬟。
    还有睡在小姐房里,形如姐妹的贴身丫鬟。
    除了这些人陪着,府里还有家丁壮汉。
    想偷这样姑娘的香,纵然有一副好身手,又怎么能做得干净利索?
    春牡丹既然做得成,自有春牡丹的办法。
    他的办法,就是他漂亮。
    穿了春衫碧罗裙,戴了夏夜凤尾花。
    描了秋月凝霜眉,染了冬梅点红唇。
    他简直比女人还漂亮,再加上他生的矮小,面容清瘦,十足一副楚楚可怜相。
    只要他看上了哪位小姐,就会想方设法的混进府做丫鬟。
    他做丫鬟时的名字,就叫牡丹。
    牡丹干活灵巧,又懂琴棋书画,还会说江湖故事。
    这样的漂亮丫鬟,会讨来府里每一个人的欢心。
    更何况是养在深闺不出门的千金小姐。
    牡丹往往只需要做一个月的粗活,就能混入小姐的闺房里,做陪睡的贴身丫鬟。
    有了这种时机,再用一些迷香药,还怕好事做不成吗?
    所以他屡屡得手,香艳半世。
    因为家丑不可外扬,官家不敢声张,所以好好的官小姐,也不知道被他糟蹋了多少个。
    自从出了这种事以后,许多官家千金的丫鬟,都不再敢找漂亮的。
    自家的女儿,在自家的府里,遭人凌辱,叫当官的爹怎能不怒火冲天?
    即便是这样,为了保住女儿的名节,也不敢将这件事昭告天下。
    当然,也不敢将这件事写在通缉令上。
    万两赏金的花红,不是官府的悬赏,是官老爷私下里对江湖的悬赏。
    采花偷腥这种事,实在是太下三滥了,简直败坏江湖人的名头。
    谁能拿住春牡丹,谁就能名利双收,哪个赏金猎人会不心动?
    甚至,江湖上的老赌们居然放出了盘子,大家可以下注押宝,赌这万两赏金,究竟花落谁家?
    夜兰手自然名居榜首。
    这座城市的冬天很短,初冬时节,很少飘雪。
    今夜,冬雨。
    初冬的雨,甚至比雪还冷。
    冬雨绵绵,不像夏雨那般猛烈。
    但越缠绵的雨,就下得越久。
    这场冬雨,已经下了两天,似乎还没下透。
    青石路被冲刷的一干二净,雨落在地上,石头映着天雨。
    冷雨缠绵时,有一双绣鞋,踏雨而来。
    绣鞋已被雨水浸透,掉了些颜色,染了姑娘的霜袜。
    姑娘撑着一把漂亮的油纸伞,任油纸伞再怎么漂亮,也漂亮不过姑娘的脸庞。
    姑娘的瘦脸清消,眉目俊俏,不施半点脂粉,身上却不染自香。
    姑娘一身葱绿,洒腿裤,俏花鞋,连走路的样子都透着俏皮。
    眼见着就要走到城门,姑娘斜目瞥见一个人,在他人屋檐下避雨。
    避雨之人,紧抱双肩,已有些瑟瑟发抖。
    走近一看,是个少年公子,面目被冻得苍白。
    公子穿得不富贵,但很整洁,不像是无家可归之人。
    他五官平平,却有几分儒兰雅气。
    巧笑两声,姑娘走近公子,将油纸伞撑在他的头顶。
    “公子是没有带伞吗?”
    听见姑娘轻声问,公子窘迫的将头转向另一边,嘴中低声:“承蒙小姐照顾,天色已晚,还请小姐快些回家吧。”
    “哟,你这人,还挺守礼节的呢。”姑娘觉得公子十分有趣,竟然比大姑娘还害羞,不禁逗他一句,再站近一点:“我若是走了,谁来管你这个落汤鸡呢?”
    一股异香,自姑娘的身上飘来,熏得公子更羞。
    公子紧紧低下眉目,不敢作声。
    也许姑娘本就知道自己很香,她是故意让公子闻的。
    “说说吧,你是不是从哪个姑娘的闺房里偷跑出来的?”
    姑娘突然的问得清冷,着实吓坏了公子:“小姐,万万不可胡说呀,我是读书人,不敢有辱斯文。”
    “读书人?”
    他真是有趣,随便逗他一句,他就当真了。
    姑娘咯咯直笑,脆生生的问:“大半夜的站在雨里,难道也是读书吗?”
    “我,我,我丢了盘缠。”
    公子臊红了脸,紧紧咬着牙,低声说出这几个字。
    “所以呢?”姑娘仰起脸,好笑的问。
    她似乎很喜欢看他这为难样儿。
    “所以,没钱住店。”
    “所以,你就站在雨里,是想感动老天,把你丢的盘缠还给你吗?”
    “不是的,不是的,我有安排的。”公子连连摇头,急忙解释:“等明天天亮了,我就去找个活儿做,赚了钱,可以继续赶路。”
    “切,想不到,你还挺有想法的。”姑娘撇嘴笑,扬眉再问:“说说看,你都能做些什么活儿?”
    夜深人静,独自雨中,能得姑娘的几句问话,公子也有几分感动,回答得也格外真诚:“我会写字,可以写对联,代写书信。”
    “我听说,会写字的人都会算账。”姑娘认真的问:“读书人,你会不会算账?”
    “可以的,可以的。”公子怕姑娘小瞧了他,连忙迭声回答:“我虽然对珠算不精,但做做普通账目是完全没问题的。”
    “我可不懂什么账是普通的,什么账是不普通的。”姑娘有些刁蛮,似乎闲公子啰嗦:“读书人,你就简单的说,卖布的帐,你能不能做?”
    “布铺的账目,我可以做。”
    姑娘的刁蛮果然有效,公子再回话的时候,不再有半个字的废话了。
    “既然能做,你就跟我走吧。”姑娘俏笑一声,率先转身迈步。
    “去哪儿?”公子不解其意,傻呆呆的问。
    “我家是卖布的,你跟我回家,帮我家里做账。”姑娘白了他一眼,补了一句:“不白让你做,管吃管喝管住,还给你钱。”
    说完这话,姑娘立即就走。
    正在走投无路时,天上突然掉下来这样一件好事。
    公子就算再傻,也立即正了正巾冠,紧紧跟在姑娘后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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